1.(1)该水库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大坝建筑物的级别为 3 级。
(2)因大坝为 3 级,可判断围堰为 5 级,故该土石围堰的洪水标准 10~5 年;面板堆石坝施工期临时度汛的洪水标准 100~50 年。
2.(1)“五到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应急保障措施分为:信息与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应急经费保障;物资与装备保障。
3.(1)不妥 1: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作为专家身份参加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会不妥。
正确做法: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不以专家身份参加会议。
(2)不妥 2: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不妥。
正确做法: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4.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5.不妥 1:验收工作由法人委托监理主持;
理由:单位工程验收必须由法人主持。
不妥 2: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理由:由监理单施工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不妥 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
理由: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
不妥 4: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前,应提前 20 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
理由: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前,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