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事故等级划分的原则,本次事故可定为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的判定标准: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即为较大事故。
(2)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
违反了货运升降机严禁载人上下的安全规定;违反了卷扬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的人员操作的规定;对卷扬机各部件(如钢丝绳)缺乏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不排除超载的可能。这些综合原因酿成了伤亡事故。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