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简答题:背景资料:
某开发商投资新建一栋24层住宅楼,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总价5000万元,其中工程价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当月后,开始从次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等额扣回;(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实际总造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公司委派另一处于后期收尾阶段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于项目经理较忙,责成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事件二:本工程总施工时间7个月,施工过程中,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统计如下表: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订《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确定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40万元。因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力,建设单位罚款5万元。
问题:
1.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2.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至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4.事件三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是多少万元?本工程实际总造价是多少万元?本工程保修金是多少万元(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由哪些部分组成?

正确答案
1.
工程预付款:5000×10%=500万元。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5000×60%=3000万元。
从7月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 因为截止到6月已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为500+400+800+850+900=3450万元>3000万元,而题背景说从次月开始扣回,因此应从7月开始扣工程预付款。

2.

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要一:公司委派另一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理由: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不妥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3. 
7月支付工程款:800-250=550万元;
8月应支付工程款:650-250=400万元;
截至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500+2950+550+400=4400万元。
4.
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计应支付工程款:5000×90%=4500万元;
实际总造价:5000+40-5=5035万元;
工程保修金:5035×5%=251.75万元。
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查看解析

相关试题

刷题小程序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小程序
热门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