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关键工作A、工作B、工作D、工作E、工作G、工作I,非关键工作C、工作F、工作H;工作C总时差为3天,自由时差 3天。工作F总时差3个月,自由时差2个月。
问题2: 监理机构不应批准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理由: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增加 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3: 工作C拖后时间3个月,对工期和后续工作无影响。理由:工作C的总时差和时差都为3个月。 工作E拖后2个月,工期和后续工作均延期2个月。理由:工作E为关键路线上的工作。 工作F拖后2个月,对总工期和后续工作均无影响。理由:工作F总时差为3个月,拖后2个月不会影响总工期,自由 时差为2个月,拖后2个月不影响后续工作。
问题4: 批准工期延期时间为2个月。理由:处于关键路线上的工作E拖后2个月,影响总工期2个月。
问题5: 最佳调整方案为:工作E缩短一个月,增加费用18万元。工作I缩短一个月,增加费用14万元。费用增加合计为32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