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截至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巳支付金额: 工程预付款:3000×10%=300(万元)
合同清单金额:1100万元
新增项目:100万元 计日工:10万元 发包人已支付:1510万元
已扣除金额: 扣除工程预付款:R=102万元 扣除质量保证金:(1100+100+10)×10%=121(万元)
承包人巳得到金额:发包人已支付金额-已扣除金额=1510-223=1287(万元)
问题2: 若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价值:1100+100+10=1210(万元)
发包人已支付:1510万元
发包人已扣除款额:223万元
发包人还应支付金额=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价值+已扣除金额-发包人已支付=-77万元 承包人需再退还77万元。
问题3: 若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还应支付金额=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价值+尚有库存材料价值+设备订购支付定金+承包人进
退场费+已扣除金额-发包人已支付=1210+50+10+62+223-1510=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