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 中,以承包人放样校测数据作为原始数据不妥。理由:校测中发现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会同监理人共同进行复测,复测成果作为疏浚和吹填工程计量的原始依据。
事件2 中,在桥梁处进行疏浚不妥。理由:开挖施工应限制在该桥上、下游各25m 范围外。
事件3 中,疏浚发现障碍物,承包人擅自处理不妥。理由:当发现水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设置浮标和灯标标示其位置,并立即报告监理人。承包人应尽快清除水下障碍物,其施工方法须经监理人批准。
事件4 中,排泥顺序不妥。理由:正确顺序应是将污染严重的土排在底层,污染较轻的土排在上层,再在其上覆盖无污染的土。
事件5 中,验收后回淤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不妥。理由:承包人不再为巳进行分期、分段验收后的河道回淤承担责任。
事件6 中,园林景观工程通过验收不妥。理由:园林景观工程通过验收的条件之一为乔灌木成活率及草坪覆盖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