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事件1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
答案:在事件1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成立。
理由:因为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工期,属于业主责任。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2.在事件2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
答案:在事件2中,总承包商的做法不对。
理由:因为土方公司为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后与之签订的分包合同,与业主无合同关系。由于遇有地下文物,导致的工期拖延以及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3.在事件3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在事件3中,总承包商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监理单位作为业主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对已经检验后的工程质量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验,合格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承包商自己承担。此项费用应由业主支付。
4.在事件4中,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为什么?
答案:在事件4中,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
理由:因为此项支出应由总包单位承担。
5.在事件5中,你认为总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为什么?
答案:在事件5中,总承包商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
理由:虽然总监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6.在事件6中,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监理工程师有什么不妥之处?
答案:(1)在事件6中,返修的经济损失由防渗公司承担。
(2)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为:
①不能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
②不能直接要求防渗公司整改,应要求总承包商整改。
③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申请进行复验、签证。
7.在事件7中,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协调处理?
答案:在事件7中,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协调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直接接受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申请。
(2)应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
(3)要求总承包商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理。
8.在事件8中,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为什么?
答案:在事件8中,业主意见正确。
理由:合同约定,安装配件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