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1)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
(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取消2 座排水渡槽不妥。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
问题2:
将设计直接委托给A 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B、C 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
问题3:
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
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①C、D 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②C 施工单位和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③C、D 施工单位和G 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④B、C、D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⑤F 监理单位和E 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