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问题2:
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问题3:
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
问题4: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