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适当。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形式还有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2.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成立;
理由:根据合同(范本)索赔条款,承包方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甲方或监理)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送交最终索赔报告相关资料(或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本工程连续停工25d,复工后乙方立即送交了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但甲方超期未答复,视为甲方已经认可,所以乙方的索赔已经生效。
3.事件二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不符合约定;
理由: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总承包方在确认设计变更后14d内不提出设计变更增加款项的,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总承包方是在设计变更施工2个月后才提出设计变更报价,已超过合同约定的14d期限,因此发包方有权拒绝该项报价的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