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为甲企业职工,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210 000元,专项扣除45 000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9 000元,稿酬所得6 000元。
已知: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 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计算李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210 000-60 000-45 000)×10%-2 520+9 000×(1-20%)×3%+6 000×(1-20%)×70%×3%=8 296.8(元)
B
(210 000-60 000-45 000)×10%-2 520+9 000×(1-20%)×3%+6 000×(1-20%)×3%=8 340(元)
C
[210 000-60 000-45 000+9 000×(1-20%)+6 000×(1-20%)×70%]×10%-2 520=9 036(元)
D
[210 000-60 000-45 000+9 000+6 000×70%]×10%-2 520=9 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