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公司在一大厦广场基础工程进行护坡桩锚杆作业。当天工地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电工等有关领导及管理人员都去别的地方而不在现场。工地施工分成一、二两组,班组长秦某请假,临时委托张某代替自己的工作,张某在二组指挥下锚杆筋笼,一组无人指挥,长22m,由3根Φ25螺纹钢的钢筋笼由13名民工自行进行作业,民工在下锚杆时,因钢筋笼将配电箱引出的380V电缆线磨破,使钢筋笼带电,造成5个触电,经医院抢救,其中3人脱险,另两人因光脚未穿鞋,经抢救无效死亡。
(1)这起事故中造成触电伤害原因之一是民工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