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田某出资200万元、赵某出资100万元,共同购买商品房一套,未约定共有形式。2019年5月1日,田某、赵某与陈某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陈某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苏某向田某提出愿意购买其对该房屋的共有份额,田某即将准备出卖该房屋份额的情况告知了赵某与陈某。赵某与陈某均主张购买田某的份额,后田某将其共有份额卖给了赵某。不久,赵某向银行贷款,以该房屋设定抵押。
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田某、赵某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田某、赵某对房屋的共有为共同共有,他们享有同一个所有权
B
田某、赵某对房屋的共有为按份共有,他们各自拥有一个所有权
C
赵某可在其共有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D
田某可将其共有份额出售,无需通知赵某
E
田某出售其共有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赵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