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缴税款可以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将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本题时限未超过 3 年,因此,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2)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此项行为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起 60 日内提出申请。
(4)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延期最多不得超过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