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
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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