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某矿维修工在盲井的井筒内违章使用电焊,焊割下的高温金属残渣掉落在井壁上,引燃井下可燃物,引发井下火灾。
2.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管理措施: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体系。
(2)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水平。加大规范矿业权审批职责的力度,坚决防止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法租赁或转让采矿权问题的发生。
(3)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井下开采矿山的安全出口和井下通风系统。
(4)要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和持证上岗的监管工作。
(5)矿山建设项目应依法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从项目建设的源头上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本质安全。
3.此类事故应急恢复阶段应做的主要工作有:
(1)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2)与指挥人员进行信息沟通,汇报事故现场情况。
(3)人员清点与撤离。
(4)对现场解除警戒和交通管制。
(5)对事故现场和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善后处理。
(6)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
4.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有:
(1)进行事故的报警与警报。
(2)组织紧急疏散现场的人员。
(3)准备应急医疗救护。
(4)采取工程抢险及消防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做好环境监测,减小环境污染。
(6)进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
(7)聘请事故应急专家进行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