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的违章行为和正确做法为:
(1)点眼位时不应戴手套。
(2)应使周边炮眼眼底落在轮廓线上或轮廓线以内50mm。
(3)爆破工制作起爆药卷应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的地方,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
(4)装药前应先进行瓦斯检查。
2.可采取的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有:
(1)超前支护(如在工作面迎头拱部施工超前锚杆、前探梁、管棚注浆加固)。
(2)加强支护(如增加锚杆长度和采用锚索、网片)。
(3)减小掘进炮眼深度,短掘短支。
(4)采取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措施。
3.对新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相关内容: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在于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新职工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转岗和复工人员应参照新职工的办法进行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冒顶事故属于一般事故。理由: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一般事故应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5.该起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该巷道净断面20m:,所穿过的岩层属于Ⅳ~V类稳定性围岩,采用锚喷支护。锚杆长度2.0m,间排距800m×800m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厚度100mm。同时架设钢棚支架,支架间距0.8m。地质资料预计该巷道将通过断层破碎带。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造成3人重伤。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