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实施8 个步骤。
2.(1)及时、如实向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3)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救援指挥组,统一指挥救援工作。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拨打“119”“120”,组织对伤者进行救治。
(5)到现场后立即组织人员设立警戒线或警戒标志,设置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伤害。
(6)救援人员及应急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到现场后,要积极配合救援工作,不得阻碍救援。
(7)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A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
(2)从业人员应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 个学时。
(4)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