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施工单位不妥,按规定应通过工程招标来确定施工单位。(2)由施工单位准备不停航施工申请资料并报民航主管部门审批不妥,应由不停航施工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向机场所在地管理局申请。(3)由施工单位制定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制度不妥,应由机场管理机构来制定。
2.不正确,
正确的施工顺序是:旧道面修补与接缝处理→旧道面清洗→防反射裂缝层施工→喷洒粘层油→混合料铺筑→清理现场→安全检查→开放飞行。
3.机场开航的条件是:(1)道面上没有粘结的碎粒和污物,清扫干净。(2)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退至安全地带。(3)临时标志符合技术标准。(4)施工现场符合《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R2)中关于不停航施工管理的一般规定。(5)若为“盖被子”工程,铺筑后的沥青层碾压密实,平整度好,临时接坡顺直,表面3cm以下温度不大于50℃。
经检查满足上述条件后,由飞行单位代表在通航安全检验单上签字,并通知机场通航。
4.机场管理机构向管理局申请不停航施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不停航施工申请书。
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者行业审查意见。
③机场管理机构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④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⑤不停航施工期间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如通讯中断,电缆、光缆等线缆损坏,油气管道泄漏,航空器突发事件,火灾,特殊天气运行,车辆故障等)。
⑥调整航空器起降架次、航班运行时刻、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有关批准或者决定文件(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