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应放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即所谓的资格预审,所以一般在开标会议上不再进行。
(2)因为M公司的资质资料没有法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负责人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因为N建筑施工联合体是由资质为一级施工企业的A公司和资质为三级施工企业的B公司组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规定,不同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联合承包(投标)时,应以等级低的企业资质等级为准,即对该联合体应视为相当于三级施工企业,不符合招标要求一级企业投标的资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