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施工企业有理由对当地政府提出索赔。索赔指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导致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可以进行索赔的项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工地管理费、利息、总部管理费、分包费用和利润等。本次索赔的项目应该包括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工地管理费等。
(3)索赔事件应该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加强索赔的前瞻I生,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4)索赔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分别如下:
1)分项法。该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
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出索赔余额。
3)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