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低瓦斯煤矿设计年产量1.80Mt,采用立井单水平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矿井中央工业广场布置2 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深度655m;副井井筒净直径6.5m,深度670m。
井筒地质检查孔资料显示冲积层厚度165m,基岩风化带厚度35m,富含水。
基岩段以砂岩和砂页岩为主,有2 个含水层:深度215m 处第1 含水层厚度15m,预计涌水量80m3/h;深度600m 处第2 含水层厚度25m,预计涌水量50m3/h。主井箕斗装载硐室采用上提式布置,位于副井车场水平上方。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该矿井主、副井井筒、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的施工,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如下:
主、副井筒表土段均采用冻结法施工,冻结深度210m;
基岩段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利用伞钻打眼、中心回转抓岩机抓岩、吊桶排矸和整体金属伸缩式模板砌壁;含水层均采用地面预注浆处理;
主井提前副井3 个月开工,主井井筒到底后施工箕斗装载硐室,主、副井到底短路贯通后开展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施工。
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时,发现部分实施方案存在不妥,需要进行调整。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井井筒施工到深度630m 时会揭露一厚度0.2m 的煤层,煤层无突出危险。施工单位及时调整了施工方法,工作面爆破选用一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正向装药,秒延时电雷管,380V 交流电源起爆,以保证工作面爆破作业的安全。
事件二:副井井筒施工到马头门位置时,副井井壁与马头门钢筋混凝土支护采用整体现浇的施工方案。在浇筑混凝土前,监理单位未安排人员到现场参与钢筋隐蔽工程验收,电话通知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并拍摄视频。
事后监理发现视频内容无法反映钢筋验收的主要内容。
事件三:井底车场中央水泵房主体硐室施工中,施工单位测量放线错误,导致主体硐室与辅助硐室无法对接,设备无法安装。该事件最后定性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为刷大硐室断面并重新浇筑混凝土支护和设备基础,增加工程直接费用150 万元。
事件四:矿井竣工验收时,实测副井井筒总漏水量8.5m3/h,井深610m 处有两个0.3m3/h 的集中出水孔。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注浆处理。
问题: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如何进行调整?
2.针对事件一,指出施工单位工作面爆破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3.针对事件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护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4.针对事件三,给出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的步骤和要求。该质量事故属于哪一等级?其判别标
准是什么?
5.针对事件四,施工单位注浆处理的工程费用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1)表土段冻结深度调整为240m,第1 个含水层采用冻结法处理;
(2)第2 含水层采用工作面预注浆处理;
(3)箕斗装载硐室应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
2.不妥之处一:工作面爆破选用一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不妥。
正确做法:应选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不妥之处二:选用秒延时电雷管不妥。
正确做法:应选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时电雷管,并控制一次爆破的总延时不得大于130ms。
不妥之处三:采用380V 交流电源起爆不妥。
正确做法: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起爆器起爆;开凿或延深通达地面的井筒时,无瓦斯的井底工作面可使用其他电源起爆,但电压不应超过380V,并应有防爆型电力起爆接线盒。
3.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①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②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③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④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4.(1)质量事故分析的基本步骤和要求是:
(1)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如人、机械设备、材料、方法和工艺、环境等。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
(3)确定事故的性质。事故的性质通常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4)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完成措施的全部内容。
(2)该质量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判别断标准: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5.施工单位注浆处理的工程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理由:副井井筒深度670m,因此井筒建成后总漏水量不应大于6.0+(670-600)/100=6.7m3/h。而实测副井井筒总漏水量8.5m3/h>6.7m3/h,不符合立井井筒建成后总漏水量标准,因此注浆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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