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组织方案为:先利用老河道、老闸导流,进行新建引河、新建闸施工;
完工后在老河道上下游筑围堰截流,利用新挖引河和已建新闸进行导流,进行老闸加固;完工后拆除上下游围堰。
2. 该围堰工程为土围堰,级别为 4 级,相应堰顶安全加高下限值为 0.5m,围堰设计顶高程:10+0.8+0.5=11.3m;该土围堰级别为4 级,相应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5。
3.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初期排水量(基坑积水量、抽水过程中围堰及地基渗水量、堰身及基坑覆盖层中的含水量、可能的降水量)、水位降落速度、排水时间、布置形式等。
4.围堰出现险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处理方法:
(1)首先停止抽水;
(2)采取抛投物料、稳定基础、挖填裂缝等措施,加固堰体;
(3)限制水位下降速率;
(4)加强观测,注意裂缝发展和堰体变形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