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棚搭设应符合的规定为( )。
当安全防护棚为非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
当安全防护棚为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m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当采用木质板或与其等强度的其他材料搭设时,可采用单层搭设防护棚
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600mm,安全防护棚的高度不应小于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