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问答题 某中外合资豪华品牌汽车生产企业A最近与甲省一家民营企业B协商,与甲省共同筹办设立一家汽车经销商C,以在甲省及其周边省市经销零售该品牌小汽车。双方协定约定,A企业以其生产的D型豪华小汽车500辆作为投资。假设D型豪华小汽车当月已上市销售。A企业的财务总监咨询某税务师。请代该税务师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该投资业务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应如何确定?
(2)A企业该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不考虑特殊性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本题为简述类题目,考查以自产货物对外投资的增值税、消费税
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1)应按当月该品牌小汽车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按当月该品牌小汽车的最高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2)A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格销售该品牌小汽车和投资两笔业务。应按该品牌小汽车的公允价格作为收入,同时确认相应的成本,以二者差额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所得。A企业经备案可选择在不超过5年期间内分期递延纳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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