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处理:
甲公司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 849.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805.31
预收账款 97 345.13
乙公司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8 849.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805.31
预付账款 97 345.13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2)甲公司对该笔设备的租金,可按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的日期(2013年10月1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并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乙公司属于租入设备,发生的租金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计入成本费用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