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服务机构中行政工作的一部分。督导一般由机构中资深的社会工作者担任。受督导者主要包括:机构新进入的工作人员;服务年限较短、经验不足的初级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服务机构实习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社会服务机构的非正式人员,主要是志愿者。
2.
面临小李在工作中出现的情绪困扰,为了避免该现象在今后实际工作中的再次出现,协助小李更好地胜任老年社会工作,促进其能力的提升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发展,身为小李的督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她提供帮助:
(1)发挥教育性督导职能,教导、传授小李有关老年人群的特殊知识。在小李不太熟悉老年人服务时,告诉她老年人面临老化时期,价值态度会转换,要发展更乐观的态度,将那些鄙视、厌恶、绝望等负面印象转化成能表达老年人的优点和自我价值的陈述。在认识老年人过程中,要综合生理、心理和社会多方面标准来考察,以全面、积极的视角去看待并服务于老年人。
(2)与教育性督导职能相比,此时,更应该强调支持性督导职能的充分发挥,案例中,小李的压力来自于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其服务对象的关系,导致不能很好地适应目前的工作。身为督导,具体可从如下角度帮助小李:
①协助小李适应和处理社区老年服务工作中所带来的挫折、不满、失望、焦虑等各种情绪,增强被督导者的自我功能。
②对小李给予关怀和支持,让她在工作过程中有安全感,并愿意尝试新工作。
③协助小李发现工作成效,并能自我欣赏,激发小李的工作情绪和士气,并对社区机构逐渐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④给予小李从事专业的满足感和价值感,促进其对专业的认同,进而愿意持续投身社会服务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