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320+10)2330
贷:银行存款2330
(2)经调整后的净利润=(2000—200)一300一(200/5×9/12)一(150—100)=1420(万元)。
(3) 2×22年甲公司因持有乙公司股权投资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①按比例确认乙公司实现的经调整后的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26
贷:投资收益(1420×30%)426
②乙公司宣告并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500×30%)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
③收到乙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150
贷:应收股利150
④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90
贷:其他综合收益(300×30%)90
(4)出售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3000)一2696+90=3394(万元)。
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330/2)1165
——损益调整(276/2)138
——其他综合收益(90/2)45
投资收益1652
②剩余股权投资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330/2)1165
——损益调整(276/2)138
——其他综合收益(90/2)45
投资收益1652
③结转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全部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90
贷:投资收益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