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
①将持有的乙公司 1 000 万元的债券相应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理由:因甲公司持有该债券业务模式是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并满足流动性需求,即公司资金发生紧缺时,将出售该债券,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债权投资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2×20 年年末:
借:其他债权投资 4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
②2×20 年 12 月 31 日,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 040 万元,计税基础为 1 000 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40 万元,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万元(40×25%)。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综合收益 1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资料二:
①甲公司应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500 万元。期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480-500=-2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理由:该理财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20 年 2 月 20 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2×20 年年末: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20
②2×20 年 12 月 31 日,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480 万元,计税基础为 500 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 万元,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 万元(20×25%)。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
贷:所得税费用 5
资料三:甲公司应当将外购研发项目发生的支出资本化,在该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生的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资本化金额。
理由:外购研发项目发生的支出,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资产,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判断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并分别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该交易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 900 万元[(800+400)×175%-(800+400)],因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