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3月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601
应收股利10
贷:银行存款611
2020年3月18日
借:银行存款10
贷:应收股利10
2020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9(1.4×500-601)
贷:其他综合收益99
(2)甲公司2021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12100+1100=132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13200
贷:银行存款121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601
—公允价值变动99
盈余公积4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60
借:其他综合收益99
贷:盈余公积9.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9.1
(3)2021年3月1日
借:应收股利120(200×60%)
贷:投资收益120
2021年3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20
贷:应收股利120
2021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仍为13200万元。
(4)2022年4月1日出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6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4400(13200×1/3)
投资收益1600
出售部分投资后,甲公司对A公司的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需要自初始投资形成控制时点进行追溯调整。①投资时点的追溯剩余股权初始投资成本=13200×2/3=8800(万元),享有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000×40%=8000(万元),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不需要调整。②投资后的追溯调整A公司2021年度考虑评估增值调整后的净利润=5000-(20000-18000)/10=48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920(4800×40%)
贷:盈余公积192(48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728(4800×40%×90%)
A公司2022年1月至3月考虑评估增值调整后的净利润=1200-(20000-18000)/10×3/12=11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60(1150×40%)
贷:投资收益460
对A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调整:
借:盈余公积8(2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2(200×40%×9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0
对A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调整:
借:其他综合收益20(5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