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程控制桩。对丢失或损坏的控制桩点进行补设(或由设计补设),并与相临标段的设计控制桩进行联测(不少于两个桩点)。
2、A:截水沟,B:边沟。
3、变更程序:变更人(施工单位)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初审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设计单位确认确实设计不合理则进行设计变更,变更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由总监审定签署变更令,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变更价格及办理结算。
4、需要。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5、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