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
总工期: 595天。关键线路:1→2→3→4→6→7→8→10→11。
【第二问】
承包人可获得的工期顺延天数: 10天。
理由:座环蜗壳Ⅰ安装工作为关键工作,其延迟10天开始,超出其总时差,影响计划工期10天。尾水管Ⅱ安装工作延迟的20天,并没有超出其总时差,所以不影响计划工期。
承包人可获得的机械闲置补偿费用: 15000元。
理由:座环蜗壳Ⅰ机械闲置费补偿: 175×50%×8× 10=7000元;尾水管Ⅱ机械闲置费补偿:100 × 50%× 8×20=8000元。
【第三问】
不合理。
理由:机墩混凝土Ⅱ浇筑存在质量问题属于承包人自身责任。
【第四问】
4-1、实际工期: 10+30+45+75+10+30+155+232=587天。
4-2、工期提前595-587=8天,承包人可获得工期提前奖励8 × 10000=80000元。
【第五问】
承包人可获得的补偿及奖励: 900000+1 5000+80000=99. 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