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索赔的费用是1.5万元。
理由:施工单位为其永久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有发包人承担。
2. 承包人正确,应该按不利物质条件处理。
承包人有权索赔工期和费用。
3.(1)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2)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完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4. 条款(1)不妥。
理由: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人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条款(2)不妥。
理由:发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按施工进度计划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按合同约定核算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造成损失的索赔金额,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应在28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并办理结算合同价款。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金额超过了应支付的金额,则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