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不妥:2020 年 3 月 6~9 日发售施工招标文件。
理由:发售施工招标文件不少于 5 日。
不妥:投标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00。
理由:从招标公告到投标截止最短时间间隔为 20 天。
(2)不妥:设定投标最低限价 3000 万元。
理由:可以设定最高价,不能设定最低价。
(3)不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理由:电子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4)若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可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单独予以安不妥排。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7)具有××省水利厅 A 级以上信用等级不妥。
理由: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批准单位有水利部和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此条款具有排他性。
(9)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妥。
理由: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 7 天,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不妥;
理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而非行政监督部门。
3.(1)调价函份数一正二副不妥。理由:调价函份数应该为一正四副。
(2)投标总价由 3800 万元下调至 3600 万元,其他不变不妥。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并附修改后的单价分析表(含修改后的基础单价计算表)(或应同时修改单价)和措施项目表(临时工程费用表)。
4. (1)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根据招标投标法的原则: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只能作为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参考依据,但不能直接作为决定无效标的条件。
(2)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现行预算定额可以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但决不是确定投标报价不可调整的标准。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多种实际要素,如:承包人的技术与管理水平以及工程的工期要求、作业条件、质量标准高低等多种因素。
(3)评标委员会的做法不妥。
理由: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工期更改属于实质性内容。
5. 不妥: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是否需通过初步评审,不明确。
6.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40%+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60%=4000×40%+[(3903+3540+3610+3495)/4]×60%=1600+2182.2=3782.2(万元)
A 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903-3782.2)/3782.2×100%=3.2%
根据事件 4,有

采用直线内插法得
A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18-(2/10)×2=17.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