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单位在分包管理方面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1)工程分包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或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2)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送发包人备案;
(3)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对于发包人提出的索赔,承包人的意见不合理。发包人推荐分包人,若承包人接受,则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2.
不妥1:对围堰工程的分包,项目法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理由:对于指定分包,必须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指定分包人。
不妥2:项目法人同意承包人甲提出的要求(或同意混凝土面板浇筑分包给分包人丙实施)。
理由:混凝土面板作为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不妥3:协议中要求承包人甲对两个分包人的行为向项目法人负全部责任。
理由:指定分包人乙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混凝土面板浇筑为违法分包。
3.
减缓边坡坡度、设置边坡护面、减小降水速度等。
4.
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不妥。
理由: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不能担任兼职质量监督员。
5.
(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并自行组织实施不妥;
理由: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由承包人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备案表由监理人签字确认不妥;
理由: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确认;
(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项目法人备案不妥;
理由:《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应填写: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
6.
不妥1:项目法人拟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不妥。
理由: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不妥2: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后,将依据单位工程验收的结论进行评定。
理由: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即先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7.
大型;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