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安排不妥。 (2)理由:从度汛安全考虑,施工安排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应当为关键工作。在汛期之前,应该把穿堤涵洞等出水建筑物作为关键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可以发挥其作用。
2.(1)不允许土方工程分包。
(2)理由:该穿堤涵洞周边的堤防土方回填属于该1级堤防的组成部分,为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允许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工程分包,因其专业性较强,并且在排涝泵站工程中不属于主体工程,可以通过相应程序申请分包。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土石方工程属于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
3.堤身填筑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有干密度和外观尺寸。混凝土护坡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有混凝土强度。在坝面作业中,应对铺土厚度、土块大小、含水量、压实后的干密度等进行检查,对混凝土护坡的质量检验包括对混凝土强度、抗渗、表层等方面的抽检。
4.(1)进度安排不合理。
(2)理由:新填土方固结沉降尚未完成,容易引起现浇混凝土护坡开裂。土方回填后要进行压实,经过多次压实后,再结合自身的沉降,经测定后确认其稳定,才可以进行混凝土护坡的浇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