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代表工长,乙代表初级工,丙代表焊条。 (2)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9%=(4724.53+188.98+196.54)*9%=459.90元,即丁为459.90。
工程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4724.53+188.98+196.54+459.90=5569.95元,即戊为5569.95。
(3)1.05为损耗系数。理由:考虑了钢筋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损耗。
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3.“近3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的复印件。
4.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项目,但又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而可能影响招标效果的,可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