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总库容3000 万m3 判断,土石坝工程规模为中型。
因大坝坝高超过70m,大坝为2 级。
2.
(1)
2019 年4 月11-14 日发售施工招标文件不妥。
理由:发售施工招标文件不少于5 日。
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 年4 月18 日上午9:00 不妥。
理由:从招标公告到投标截止最短时间间隔为20 天。
(2)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不妥;
理由:因为本工程坝高73m,需要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若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可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单独予以安不妥排。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5 天,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不妥;
理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而非
行政监督部门。
4.
条款(2)不妥。
理由:现行预算定额可以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但决不是确定投标报价不可调整的标准。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多种实际要素,如:承包人的技术与管理水平以及工程的工期要求、作业条件、质量标准高低等多种因素。
条款(3)不妥。
理由: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工期更改属于实质性内容。
条款(4)不妥。
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故C 投标人和D 投标人、E 投标人和F 投标人应视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
认定串通投标的主体包括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机构、仲裁和司法机关。
5.
G:其它项目;H:50880000(元)
6.
(1)价格调整差额
(2)该月应支付给承包方款项为: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调价后款额:
1000+123.73=1123.73 万元;
工程变更项目按现行价格支付款额:5 万元;
材料预付款:10 万元;
总计1138.73 万元。
7.
不妥1:施工现场场地平整土方量,按招标图纸所示场地平整区域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改正:施工现场场地平整土方量,按施工图纸所示场地平整区域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发包人另行 支付。
不妥2:混凝土在冲(凿)毛、拌合、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操作损耗,以及为临时施工措施增加的附加混凝土量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单独计算。
改正:混凝土在冲(凿)毛、拌合、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操作损耗,以及为临时施工措施增加的附加混凝土量所需的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不妥3:混凝土结构中的止水、止浆、伸缩缝等按招标图纸所示各种数量以米(或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改正:混凝土结构中的止水、止浆、伸缩缝等按施工图纸所示各种数量以米(或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不妥4:搭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的损耗费用发包人另行支付。
改正:搭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的损耗费用包含在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