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事故的等级为较大质量事故。
理由: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为2 个月,属于较大质量事故。
2、书面事故报告提交的时间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时间点:应在事故发生后48 小时内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还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期;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络方式等。
3、事故调查的组织流程不正确。
正确组织流程:较大质量事故应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4、“四个责任制”: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制;从业单位领导人责任制;从业人员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
5、工程交接的时间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时间: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应在30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