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该大坝总库容为0.3 亿m3,可判断大坝工程规模为中型,大坝级别为3 级,根据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5 级围堰的保护对象为“3、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故本围堰的级别为5 级。
(2)5 级土石围堰的最小安全超高为0.5m,故上游围堰的最小堰顶高程=32.3m+1.2m+0.5m=34.0m。
(3)5 级土石围堰的洪水标准(重现期)为10-5 年。
2.
(1)施工单位一次性将基坑挖至坑底设计高程不妥;
理由:临近设计高程时,应留出0.2~0.3m 的保护层暂不开挖,待上部结构施工时,再予挖除。
(2)遭遇局部深层淤泥层为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应承担工期和费用补偿。
3.
施工单位不能索赔。因为该补充地质勘探的对象是围堰工程,为临时工程。
4.
(1)主要建筑物大坝和溢洪道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不妥。本枢纽工程为中型枢纽工程(或应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2)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