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准备期的工作有①、③、⑤、⑧;除工程准备期外还包括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 2.C工作持续的时间应为125d。
理由:井点降水工作应从基坑开挖到基坑全部回填完毕期间一直不停止,将伴随地基处理、土方开挖、下部混凝土施工过程。
3.事件1中承包人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应包括:设置合理坡度、设置边坡护面、基坑支护、降低地下水位等。
4.对事件2中事件性质的界定,认为是承包人正确。
理由:水利水电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指在施工过程中遭遇诸如地下工程开挖中遇到发包人进行的地质勘探工作未能查明的地下溶洞或溶蚀裂隙和坝基河床深层的淤泥层或软弱带等,使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并按变更的约定办理。不可抗力事件的特征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
5.综合事件1、事件2,完成图示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实际工期为157d。
承包人有权要求延后工期10d。
理由: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⑥和①→②→③→⑥。
事件1中,A工作虽在关键路线上,可使总工期延后5d,但工期延长的责任属承包人,因此无权要求延长。
事件2中,F工作的总时差为10d,持续时间延长20d,会使总工期延长10d,且造成延长的责任在发包人,因此有权要求延长工期1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