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改后的网络计划如图所示。由于缩短工期A1和C5各1个月,所以增加的费用为:

10+25=35万元
2.承包人提出的赶工费和工期的索赔要求合理。因为业主未及时提供场地导致工期延长:C1总时差4
个月,A1压缩后工期3个月,原定2012年12月1日开工,实际最迟要到2013年7月1日才能开工
3.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若检测混凝土质量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4万元的施工增加费若检测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则不支付所增加的施工费,并由承包人进行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处理完成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重力坝的混凝土浇筑能完成
理由:剩余工程量在现有浇筑能力条件需要:(430—300)/22=5.91个月,小于C5剩余工作时间:6+5-5=6个月,可以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