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应处以( )。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