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下列项目中,属于规定条件的有( )。
A 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的
B
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尚未结案的
C
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3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同期资料
D
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尚未结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