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6月16日上午,某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16日上午6时30分左右,某市政公司工程项目部钢筋班班长汪某某指派王某某、谢某某、李某某等人在该工程东兴河桥梁钢筋工地进行钢筋切割、焊接作业。7时左右,谢某某、李某某两人开始焊接同一个钢筋笼,8时30分左右,李某某突然听到在其东侧作业的谢某某叫了他一声,当李某某转过头去时发现谢某某己趴在钢筋笼上不动了,就急忙叫王某某,王某某立即赶来将用于电焊作业的电源闸刀切断,并立即拨打了120,将谢某某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10时死亡.经医院确诊谢某某系触电身亡。
(1)下列电气焊作业危险源,( )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
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
气瓶违章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