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拖船、挂车分别按照机动船舶、商用货车税额的50%计算征收车船税。其中,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甲企业应缴纳的车船税=400×5×4+2500×0.67×2×4×50%+7.5×80×2×7/12×50%=15050(元)。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股权转让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材料采购合同、购置挂车合同,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房屋租赁合同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8000+150)×0.5‰+(300+50)×0.3‰+7000×0.3‰+150×2×1‰]×10000=65800(元)。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为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应缴纳的契税=8000×3%=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