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①标书出售日期(3天)过短(标书出售日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②仅组织3家意向单位到现场进行勘探,有失招标的公平性(应组织8家购买标书的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勘探)。
2.(1)A、B两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施工单位的账户转出,应按废标处理(有一家单位投两份标书的嫌疑或者投标人可能相互串通投标)。
(2)C、D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可以认定C、D单位为同一施工单位,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可能相互串通投标)。
(3)E单位的报价远远低于其他单位报价,说明E单位可能会低于成本价中标,存在恶意竞争行为,不予采纳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建设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①招标人未公示中标候选人或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足(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②建设单位因主要工期和工程价款不合理在签订合同前与施工单位F进行协商,然后按协商结果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不得再次更改合同。
4.该工程招标必需的技术资料有:①完成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②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地质资料和相应的设计和图纸;③井筒施工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井筒检查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