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