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以下的罚款。
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二万元以上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