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及延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办理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